北京水务申报部署年度文明单位
6月2日,北京市水务局召开2015年—2017年度文明单位申报部署会。市局巡视员张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介绍了名额分配、评选条件、评选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局党组按照通知内容,制定了具体要求并在会上传达。要求中指出,有评选条件的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或独立运行管理身份,有规模成建制,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符合首都文明单位标准的单位。同时,符合组织领导有力,道德风尚良好、管理科学规范、工作实绩显著、文化建设突出、社会责任落实等标准。现有的文明单位申请继续保持的需要重新申报,连续获得两届“首都文明单位”的可以申报“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可以新申报“首都文明单位”。申报全国文明单位的必须是“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据了解,评选方法分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核步骤分动员部署、自查自评、实地检查、确定推荐名单和审核公示。会议还就近期出台的《北京水务系统宣传工作统计考核办法》等三个关于全局宣传工作的文件进行了详细介绍。希望各单位重视、关注宣传工作,积极沟通联系,利用各平台、渠道,挖掘上报更多水务新闻线索,讲好水故事,形成立体的宣传格局。张萍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认真总结经验,增强宣传意识。(唐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