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河务局荣获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4月5日,在地方政府隆重召开的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暨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推进会上,长垣河务局被表彰为2016年度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该局一名职工荣获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该局在完成防汛、防洪基建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创文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富强 创新 精善 和谐”的长垣精神,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过程中,该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全国县级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的具体工作要求,每周五加强主干道责任路段的卫生大扫除,此项志愿服务工作已成为单位职工的必修课,清除店面小广告,发放文明交通宣传彩页,大力宣传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大意义,发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中多次得到地方政府的通报表彰。
与此同时,该局认真收集整理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字、图片和道德讲堂视频资料,按照全国县级文明测评体系出色完成各项创文工作任务。(郑喜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