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5日讯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水建管[2016]161号),公布了2016年度全国656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其中位于湖北境内的大型水库共70座。
《通告》要求,大坝安全责任人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逐库落实到位,并明确了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其中政府责任人负有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协调指导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承担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承担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水库日常安全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具体落实水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通告》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督促业主、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按照通告要求,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于近期分别公布辖区内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