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12日讯(记者 王剑 通讯员 赵晓晨)日前,陕西省咸阳市水利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时刻保持对供水水质安全的敏锐性和警惕性,不断强化城市供水水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广大城乡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放心水。
《通知》强调,城市供水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的安全监管,通过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日常水质检测工作。各供水企业要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积极开展关键岗位和一线运行操作工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做好水源地水质预警预报和实时监控工作,全过程掌握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和末梢水的水质状况,不断健全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提高供水企业自身保障能力,确保城市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优水优用的原则,把水质最好的水源用作城市生活饮用水。对于没有备用水源且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县城,如短期内确实不能改进水处理工艺的,可采用深井、浅井合理调配的方式解决水质超标问题。同时,抓紧制定和完善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不断建立技术、物资、人员保障体系,充实完善水质监控、污染处理技术体系,认真落实重大事件值班、报告制度,切实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努力保障城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