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 发布时间:2016-03-25 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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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3月25日讯 (记者 魏永平 徐献忠 通讯员 张 磊)记者日前从忻州市水利局获悉,从3月初到4月底,全市将集中开展为期两月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排查重点是对煤矿和非煤矿企业弃土弃渣场、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弃土弃渣场、水库、湖泊、河道骨干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

为切实做好此次排查工作,忻州市水利局专门制定了排查工作方案,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把本次行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下大决心,抓紧排查。要切实负起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有关科室“一岗双责”具体抓的责任制度。

二是扎实有效推进。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使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落实整治资金,明确整治期限和责任人,采取加强监测预警、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措施。

三是督促治理,实施处罚。对于工程建设和矿山企业采矿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尤其对高危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求责任人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进行工程治理。牢固树立和强化“谁破坏、谁投入、谁治理、谁引发、谁担责”的思想意识。

四是严格督查,确保实效。通过督查、排查,进一步落实各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对地质灾害排查不力的,特别是由于漏查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失职渎职的,要依法查处,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县要依据排查结果,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没有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单位要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时,要求各企业和项目责任单位要建立应急系统机制,制定防灾避灾预案,并对去年已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再排查,切实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和警示牌、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两书(责任书和隐患告知书)、监测设施、撤离路线、避难场所等群测群防工作落到实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实施监测预警措施,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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