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讯 在江西省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协议签订仪式上,芦溪县政府分别与安源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协议书,芦溪县每年从山口岩水库调剂出6205万立方米水量转让给安源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期限25年,交易总价255万元。其中,安源区政府每年向芦溪县政府缴付费用14.38万元,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向芦溪县政府缴付费用11.12万元。同时,安源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又分别与萍乡水务有限公司签订流转水资源经营权交易协议书,安源区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把每年6205万立方米水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给萍乡水务有限公司经营,交易期限25年,交易总价20万元,萍乡水务有限公司每年向安源区政府缴付费用1.14万元、向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缴付费用为0.86万元。
山口岩水库成为江西省乃至南方丰水地区首例跨流域的水权交易,开创了江西省水权交易的“先河”。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深入实施,水权交易已经成为水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之一。山口岩水库通过水权交易试点,探索水权流转形式,利用市场化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推行水权交易制度,是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之举,将为江西省、南方丰水地区乃至全国水权改革提供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作者: 责编:魏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