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在6月30日之前都可以办理,这关系到每个人的钱袋子,大家要认真对待。
哪些人群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了解,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如果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如果个人多预缴了税款,无论税款多少,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放弃退税,那么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如何计算退(补)税
年度汇算,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年度和以后年度。因此,2019年度汇算仅需汇总2019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算公式: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还有其他扣除和捐赠。
退(补)税注意事项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在5月31日之前,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需提供本人中国境内银行账户。建议纳税人填报I类账户,收到退税前,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补缴税款可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非银支付、银行柜台等方式进行。
如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汇算申报,需要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三种办理方式及流程
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即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自己办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税APP)自行办理年度汇算。居民个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对汇算清缴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如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纳税人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否则,过期后单位将不再代办。同时,如纳税人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选择这种方式,纳税人需要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