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四个月天然水域全面禁渔

  • 发布时间:2019-03-01 17: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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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记者从重庆市彭水县农业农村委获悉,2019年3月1日0时起至2019年6月30日24时,彭水所有天然水域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禁渔期间,全县天然水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所有捕捞、游钓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宾馆、酒楼、餐馆等饮食行业和水产品经营业主销售、收购、经营江河鱼类品种,做到“渔船入港、渔网入库、渔民上岸”。

县渔业部门负责人表示,禁渔期内,将加强辖区内天然水域增殖放流力度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对水面、市场、车站、餐馆等场所实施不定时监督检查,做到江上无渔船、市场无河鱼。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渔政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县渔业相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在禁渔期间不购买、不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如发现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行为,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78845586,78842269。(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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