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以葫芦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突破旧思维,改进新措施,突出生态治理成果,使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水利部通报出境段面水质为劣Ⅴ类的葫芦河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一是以河长制为抓手,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宏观把控、定期调度,把葫芦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河长责任。各级河长率先垂范,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河湖信息,督促开展“一河一策”规划,认真研究对策,定期督导检查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靠前指挥、压实责任、做实工作。
二是责任部门通力协作,工作持续发力。县水务、建环、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对河道内的采砂厂、砖厂、预制厂、屠宰厂等78家厂矿企业、3600平方米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关闭排污口9个。对河道内自夏寨水库至玉桥出境段,填筑防洪堤、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各项治理工程全面实施,共填筑防洪堤98.8公里(双侧),疏浚河道49.4公里,铺筑巡护道路50.03公里,格宾网护坡53.9公里,生物措施护坡59.3公里,湿地绿化220万平方米;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已正式运行,兴隆、将台、硝河、新营、玉桥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已全面开工建设,将于8月底全部运行。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源头治理。围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清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河湖卫生状况、水体环境明显改善,非法违规排污、取水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推广农药化肥减害控量应用面积48万亩、开展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4次;出动人员2036人次,机械238台,清理打捞垃圾789吨;共计整治河道岸线49.4km,开展侵占岸线专项执法行动28次,取缔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3527㎡,打击非法采砂行为30起。
四是乡镇坚持制度创新,治理实效显现。各乡镇把推行河长制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在村级河长、巡查员、保洁员中优先安排精准扶贫户,制定了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把河道保洁与森林防火、街道环卫紧密结合,推行“望闻问切”四步法、“四个一”巡查机制和“2+5+8”治水反馈机制,对涉及水环境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由村河长接收上报,5个工作日内由乡河长牵头,会同主要责任单位进行办理,8个工作日内完成即时整治并反馈。进一步助推了葫芦河流域环境治理工作,为建设宜商、宜居、宜游生态西吉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是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解决问题。通过全面推广自治区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推广河长通、巡河通APP,在网站、新闻媒体公布县、乡河长制办公室电话等途径,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拓宽公众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充分调动起群众关注、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举报渠道畅通的运行机制,实现群防群治的效果。
六是加强督查督办,严格督查考核。县河长办以督办促整改、以整改抓落实,通过问题河段、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投诉举报线索、现场案例等加强督察督办推动河长制工作,要求各级河长紧盯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整治。同时紧盯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坚持直查快办、严查快处,做到适时跟踪、动态更新,逐件督办、逐一销号。建立了各级河长和责任单位坚持立说立行、立查立改,按照分类推进、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