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四项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
四川成都邛崃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管理规范。到2016年底,邛崃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
一是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加强对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督办。
二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污水处理厂坚持每天填报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等运行情况,做到记录准确无误,规范填写,监察人员随时现场检查核对,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三是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运营等各项管理制度,环保部门加大对出水水质的监测频次,定期核对各种仪表、在线监测和中控室数据,对运行不正常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上传率。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环保部门对重点涉水企业和排污企业加强监管,及时掌握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污水处理的进水浓度。市水务局加强排水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工作,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排水户与市政排水管网碰管,对未接、错接及流向不明的排水管提出整改措施,力争做到规范排水,实现高效审批。(李平 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