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4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部署,近期,山西省水利厅在全省水利行业全面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四个月,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督察检查三个阶段,突出整治水库大坝、淤地坝、水电站和水利工程施工、水文监测、勘测等水利生产经营、建设、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省水利厅各处(室)负责对分管厅直项目和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对口督导抽查市、县;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市管水利项目和单位的专项督查检查,并督导抽查县(市);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项目和单位的专项督查检查。
第一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迅速安排部署,全面细致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类、汇总,从职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落实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
第二阶段,各单位对发现的“三违”问题,要根据具体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违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严肃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对重点单位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督查检查要做到“四个全覆盖”:督促所有水利生产、建设、管理单位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要全覆盖,督促水利生产、建设、管理单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全覆盖,督促水利生产、建设、管理单位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全覆盖,督促水利生产、建设、管理单位建立和落实隐患“四查”制度要全覆盖。通过督查检查,推动水利生产、建设单位从教育培训、制度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省水利厅要求各类水利生产、建设、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各级各单位要对“反三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因严重“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的要及时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从严处罚。同时,将集中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防汛检查相结合,与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