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解决134万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西安市切实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全市共完成总投资8.07亿元,解决了134.22万农村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针对农村饮水工程分布范围广、任务重的实际,西安市全面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与区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乡、街区域划分,严格遵循“量化管理”要求,明确建设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加强市县上下联动,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采取旬统计、月通报、季总结的办法,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为使农村饮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西安市率先开展了工程建后运行管理调查研究,按照“管理搭桥、服务铺路、责任共担”的工作思路,灞桥、阎良、临潼、长安、蓝田、周至、户县、高陵等8个区县,相继成立了农村饮水工程专管机构,颁布了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办法,建立了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形成了市县按比例财政补贴工程运行的良性机制。
现目前,西安市各区县财政每年落实维修养护资金375.5万元,市财政每年对区县一次性奖励补助735.04万元,确保了农村饮水工程日常管护落到实处,西安市初步实现了“专管机构完备、规章制度健全、水价核定透明、供水服务通畅、村组群众监督、政府财政补贴”的长效运行管理目标。(供水处赵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