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1日讯 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 1161-2016)已经河北省政府同意,由省水利厅、省质监局联合发布,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1161-2016)(以下称《定额》)是在新条件下对原《用水定额》(DB13/T1161-2009)的修订完善,共修订指标134个,其中修订和调整49个,新增85个,删除10个。《定额》分为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定额三大类,其中工业取水定额覆盖钢铁、装备制造、石化、建材、纺织、医药、食品等行业10个种类、129个分类,含230个生产工艺或产品的取水定额值;生活用水定额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和公用事业用水,共覆盖18个部门25个分类,含65个指标的用水定额值;农业用水定额分7个农业灌溉分区、2个水文年型、3个土壤条件的农林牧渔蔬五大类17个种类的7种农作物、5类蔬菜、5种果树以及渔塘和牧草、大小牲畜用水定额。
《定额》的实施为河北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用水定额管理,以及在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管理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提供重要依据;对加强河北省水资源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体系,促进各行业合理用水、节水减污,保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将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