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18日讯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建立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长效激励机制,2月15日,山东胶州市对全市6个镇、街道办事处的34个村庄,共发放重点水源地村庄生态补偿款510万元,全部项目计划今年2月底完成。
此次生态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因保护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区域水源地、湿地及其所在地的低收入农民,补偿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及基础设施建设、村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的项目。补偿资金发放后,胶州市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张榜公布资金使用方案和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资金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