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河湖管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审查
日前,由水利部建设管理与治理安全中心组织的《浙江省遂昌县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审查会在北京召开。水利部建安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太湖局、浙江省水利厅等单位专家参加审查会。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方案通过审查。
遂昌县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的目标是建成河湖管护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到位、监管有力、手段先进的示范单位,建立符合遂昌县县情、水情的河湖管护长效体制机制,并发挥示范作用,推进我省河湖管护工作。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河湖管理工作,打造山区生态河道。浙江省遂昌县对深化河道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形成了融河道保洁、河道禁渔、河道禁采、河道禁占“四位一体”河道管理管理模式。并将“四位一体”的河道管理工作机制与“河长制”有机结合,全面推进落实“属地管理、分片包干、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的管护责任制,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连续四年获全省一等奖。遂昌县还于2012年11月在全省率先组建公安局水上治安管理大队,实行公安和水利水政执法机构合署办公,与水利局水政渔政执法大队共同开展水行政执法等工作,极大地提高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河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河湖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与会人员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方案的汇报,专家组认真审阅了方案,展开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意见。希望编制单位细心完善方案内容,根据遂昌的县情做出亮点,尽快完成报批稿。(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