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第二河务局“亮剑”非法砖窑厂
近日,开封第二河务局水政执法人员在进行堤防巡查时,发现有个别“地沟窑”死灰复燃违法生产,危害黄河堤防安全。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法向其责任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向非法砖窑厂亮出了“法律利剑”。
开封市祥符区黄河滩区砖窑厂已于2012年全部关闭拆除,但是由于“地沟窑”成本低、利润高、隐蔽性强,屡禁难止,对黄河滩区的行洪、防洪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也是该局重点巡查和打击的对象。此次发现的3座砖窑厂,经过现场调查确定其主体都位于黄河堤防工程安全保护区内,属于妨碍行洪的违法建筑,该局执法人员按照《防洪法》和《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的规定,向砖窑厂负责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拆除。
据悉,该局已经把该情况上报开封防汛指挥部和祥符区人民政府,如果砖窑厂拒不拆除,该局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维护黄河堤防安全,确保黄河岁岁安澜。(王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