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水务局做好水利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县水务局27个事业单位认真做好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革工作。
据了解,从2015年开始,将县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事业单位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将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并指定在“三台政务网”上向社会公示。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在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规定,不在贴年检合格证标记,证书有效调整为5年。
截止目前为止,县水务局27个水利事业单位,正在办理年检工作,4个单位正在办理中,17个单位已换领新证书。(汤汝格 陈凤琼)